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1年
“宣传合作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ZB0055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1年“宣传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已列入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采购人为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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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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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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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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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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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1年宣传合作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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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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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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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磋商保证金
4.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元整
4.2、形式:网银或银行电汇(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4.3、开户单位名称: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
4.5、账号:39012001040009866
4.6、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 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2021ZB0055],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磋商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磋商保证金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须从其公司账户转出,不得使用虚拟账户。
五、获取磋商文件
5.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法定工作日上午8时45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5.2磋商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磋商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7号BOBO国际B座805室)购买磋商文件。
5.4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11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交投阳光交易服务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迟到的响应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是未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
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
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jtjc.com)、
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cmc.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336500
联系地址: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方路12号
监督人: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监管办
监督电话:0574-87308621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建挺、池芳
联系电话:0574-88371609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7号BOBO国际B座8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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