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建“巾帼文明岗”的总体要求,结合质量安全部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加强巾帼文明岗建设,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二章 具体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巾帼文明岗”工作领导小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监督、自评、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创建责任落实到人,分工协作。
二、思想道德建设
1.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在思想政治上,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七大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使职工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业务上,重点加强实用技能知创造能力的学习培训,采取到自学、集中学习、考察、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
2.开展切实有效的帮扶活动,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奉献互助精神。
3.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文体活动,提高女职工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4.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妇女体格检查,开展妇女自我保健知识的学习,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定期开展先进评选活动,促使全体参与人员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环境建设
1.创建主题、服务口号、服务承诺及有关制度上墙公布。
2.在窗口明示创建标识牌,公布投诉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发放服务质量客户意见卡。
3.办公用具摆放井然有序,保持窗口及办公室整洁,创造优美舒适的环境。
4.摆放禁止吸烟标志,倡导无烟环境。
第三章附则
一、“巾帼文明岗”成员履行本岗位服务标准情况作为各项评优晋级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本岗位服务标准实施细则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三、本岗位服务标准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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