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交通工程试验检测及相关设备制造项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甬东旅经备[2012]18 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钱湖21-9-3#地块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1405227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本项目深化设计出图、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新生产的、全新的合格品(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供货及安装完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并接发包方书面通知15天内分批交货,并必须满足项目装修进度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制造能力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国外产品在中国的子公司也默认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以下两者统称为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需覆盖投标产品型号、冷量范围,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与制造商、发授权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并与投标产品的品牌相一致,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进口产品除外);
其它要求:/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制资格预审:投标报名时提交投标申请资料,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 2015 年 6 月 12 日。
截止时间: 2015 年 6 月 1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委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递交投标申请资料,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货物设备制造及安装投标申请表》;
3、附件:
■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的公章;
■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委托授权书(如需);
■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如需);
注:1、均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和复印件(要求只提供复印件的除外),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货物设备制造及安装投标申请表》格式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徐新宇
电话:0574-83033570
传真:0574-8303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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